济南刘天骄律师

                                    刘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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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指引

作者:晁世玉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wQP4SSo1S32S4ZVuH98VEg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执行效率,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执行案件的申请方式






1、网上立案: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山东进行网上立案。

2、现场立案:当事人可至历下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进行现场立案。





执行案件的申请条件






提出执行申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该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所附的条件已经成就或者所附的期限已经届满。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给付内容具体、明确。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





执行案件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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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立案申请书《详见附件一》

本人或律师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的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基本情况、执行依据、执行标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

对执行请求的填写:请求事项需明确且不得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要求给付金钱的应注明具体金额。

对落款的要求: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申请执行人亲笔签名或捺印(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签);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人身份材料

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执行人需同时提交接收案款的开户名(本人)、开户行、银行卡号。

申请执行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生效裁判文书等。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详见附件三


4、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所等信息;被执行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提交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等信息。

如被执行人为中国大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您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5、委托代理人身份材料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执行案件的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执行案件的代理人:

(1)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委托他人代理执行案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人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物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6、保全材料(选)

如果诉讼阶段已申请财产保全,请在立案时一并提交保全裁定书等相关保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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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文件材料均可通过图片、wordpdf等方式上传。





执行费的缴纳






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人民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之外直接向被执行人收取。





执行立案、查控





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须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历下区人民法院在规定期限内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向被执行人送达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执行财产处置





1、被执行人有足额银行存款

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完毕结案。

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但有其他财产(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且具备处置条件

以房产处置为例,申请执行人按照下面要求提交评估拍卖材料:

(1)需提交

①评估拍卖申请书。

②需书面承诺:如处置房产系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按照法定标准留5—8年租金或提供居住房屋。

(2)配合提交

①房产权属信息、平面图。

②购房合同、抵押权合同、抵押权人联系方式。

③查封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款发放





申请执行人提交开户名(本人)、开户行、银行卡号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后,经审批,执行款具备发放条件的,一般应在款项到账30日内发放完毕。





解释与咨询





执行局值班接访电话:0531-81691260
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跟承办法官取得联系

1、智慧执行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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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值班热线:0531-81691260

3、历下区人民法院115 线下接访室

4、各承办人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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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工作指引流程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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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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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类: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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